孕育园-GSP实战教程:储存药品的养护
(一)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
(1)养护工作内容
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监测、调控药品仓库的储存条件,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养护职责与分工
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仓储保管、陈列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 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仓间温湿度等储存条件进行调控管理,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协助养护人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
● 营业员在陈列和销售药品过程中,应认真检查药品外观及包装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必要时应同时通知库房保管员或养护员核查库存的相应药品。
● 养护人员负责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及库存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养护,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的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陈列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3)重点养护品种
药品的储存质量是受储存环境和药品性状制约和影响的,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经营药品的品种结构、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自然环境的变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在确保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应将部分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采取有针对性的特定养护方法。
重点养护品种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及药监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重点养护的具体品种应由养护员确定及调整,报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后实施。
(二)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1)药品储存的合理性
药品养护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储存、货垛码放、垛位间距、色标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合理储存。
(2)存储条件监测与调控
药品仓储条件的监测与调控内容主要包括:库内温湿度条件、药品储存设备的适宜性、药品避光和防鼠等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等。
为保证各类库房的温、湿度条件符合规定要求,仓库保管人员应在养护员指导下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应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或接近临界值时,应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保温等措施进行有效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监测记录表”。
为确保仓库温湿度条件的切实监控,药品经营企业在节假日也应安排值班人员,对仓库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控。
(3)库存药品质量的循环检查与养护记录
养护员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定期对库存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循环养护检查,循环养护检查一般按季度进行,购进药品应在入库后三个月内开始进行第一次养护检查。养护时应做好养护记录,对养护中的药品质量状况进行准确的记录。
当气候条件出现异常变化,遇高温、严寒、雨季或发现药品有质量变化迹象时,应组织有关人员,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局部或全面检查。为避免漏查,应严格规定检查顺序,如:按每个货架、货垛顺时针检查等;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包装情况、外观性状等,对易变质药品、储存期较长、近效期不足一年等药品,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养护管理。
(4)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药品养护中发现的问题一般包括技术操作、设施设备、药品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养护员应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核实、处理,按照质量管理部的要求,不断改进养护方法,提高养护质量,从而有效地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养护员对养护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悬挂醒目的黄色标牌,并暂停发货,上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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