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园-瑞馨工程的阶段目标
1、2004年4月2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进行。主要形式为论坛、学术研讨会、电视专题片等。
(1)4月21日,在北京举行的“瑞馨工程启动仪式暨首届中瑞(瑞士)女性生殖健康论坛”,内容包括妇联领导为全国各地计生单位颁发瑞馨工程各地分会证书,组织瑞士医学专家,国内知名妇科专家讲座及研讨等。
(2)每月一次,组织各大城市的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生殖健康方面的讲座,互相交流并总结好的经验。
(3)在各大城市的科教频道不定期播出有关优生,优孕,生殖疾病预防等内容的专题片,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每个城市至少举办2次电视互动讲座,聘请妇科专家直接回答观众的问题。
(4)组织科教小组深入社区,厂矿企业,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计生用品等方式普及生殖健康知识。计划在全国各大城市发放宣传手册100万份。
(5)每个城市至少设立热线电话一部,为患者答疑解惑。
2、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二阶段,重点推广地区逐渐向中小城市转移。主要形式为专题片、义诊、发放宣传资料等。
(1)在当地的科教频道不定期播出有关优生,优孕,生殖疾病预防等内容的专题片。
(2)由各个分会组织医院或保健站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厂矿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地进行义诊,宣传生殖健康知识,计划生育政策,并免费诊断。要求每周一次。
(3)发放生殖健康手册等宣传资料500万份。
(4)设立热线电话,免费咨询。
3、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为第三阶段,重点推移到农村。为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三农”政策,大力提高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主要形式为医务人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义诊等。
(1)每周一次组织乡村卫生院,卫生室的医生学习有关生殖健康方面的医学知识,首先提高他们的生殖健康意识,进而向广大农村妇女推广。
(2)在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不定期进行义诊。
(3)在乡村利用展板,集中观看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生殖健康知识。计划发放宣传手册500万份。
(4)在乡村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
说明:
1、 瑞馨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三个阶段完成后并不代表工程终止。
2、 三个阶段只是侧重点不同,在实施过程中互有交叉。
3、 三个阶段结束后将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继续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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