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园-为什么总在女人身上打主意?
我们有些商家为什么总在女人体上打主意?要不就让女人当众换上“三点式”,这套内衣就归你;要不就让女人着“三点式”逛商场,挑到的指定类衣服就归你……
究其原因无非有三:
一是为了追求自身某种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说“在局限条件下,个人争取最大利益——或争取最小费用。” 经济学家认为,人的本质属性,不是“社会人”,更不是“政治人”,而是“经济人”,即在约束条件下为了追求自身某种利益的最大化而“利来利往”的人。所谓最大化某种利益,指的是至少有某种东西,对于你而言,有比没有要好,即经济物品。“经济人”特征有三个:利己,具有充分理性,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听起来有点凉嗖嗖的感觉,让人浑身发冷。但是试想,如果人人都“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就像《镜花缘》里的君子国那样,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像一潭死水,没有一点风浪。茅于轼认为,人性自私是人类社会之福(大意),这是多数经济学家的共识。
二是“性”是能激发消费者潜意识的一个关键因素。“性总是最好的卖点。”这句话虽然是美国拉里·佛林特的哈斯特勒公司的公关部主管说的,但却有一点普遍性。还原到中国来看,很多商家都大打“性”擦边球,如脱衣洗澡促销、医药促销脱衣秀、超市促销请来脱衣舞女当街露点表演等等。尽管这些事件都遭到了非议,但商家却没有吃亏,而且是吸引了众多的眼球。
三是道德或法律约束条件出了问题。虽然说根据营销学原理和创意规律,“性”是能激发消费者潜意识的一个关键因素,但不恰当的借用“性”来取悦和吸引受众有时就会本末倒置;虽然说人的本质属性是“经济人”,追求自身某种利益的最大化,但他必须考虑约束条件或局限条件,理性地计算成本与机会成本。成本不限于有形的金钱、物资,还包括时间、道德、知识投入等等。
对经济学家来说,“成本”是一个核心的概念。“成本”这一概念,它之所以是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因为它所对应的,是“行为”本身。行为学家研究行为,可以从脑神经科学或社会心理学出发。但经济学家研究行为,只能从行为的成本出发。行为有成本,于是才有行为的理性化——“在局限条件下,个人争取最大利益——或争取最小费用。”
布坎南(J. Buchanan)1994年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选择什么是可以选择的”。在那篇文章里,他从一个简单的观察出发,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不是人人都当小偷?他的简单的观察是:在超级市场里,我们通常不会“偷”一瓶矿泉水,尽管市场里没有人监督我们的行为。布坎南的解释:因为所偷的物品的价值小于我们为“偷”这一行为所支付的“道德成本”。
如果”偷”一瓶矿泉水的价值大于我们为”偷”这一行为所支付的”道德成本”,那么人人都会去当小偷。在这里“偷”表现为获取某一机会,所支付的“道德成本”即所偷物品的价值之差是指为了获取某一机会所要付出的代价,即机会成本。我们有些商家之所以总在女人体上打主意,就是因为这一行为所支付的道德的成本与机会成本太低。比如有些商家让女人当众换上“三点式”或让女人着“三点式”逛商场,虽然损失了女人当众换上内衣或挑到的指定类衣服,却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而当众换上“三点式”的女人或着“三点式”逛商场的女人,虽然损失了色相,却得到了换上内衣或挑到的指定类衣服。虽然从表面上看两者各得其所,似乎谁也没损失什么,谁得到了需要的东西,实际上商家却用最低的道德成本实现了自身某种利益的最大化。
分析这种现象,我们就发现是约束条件或局限条件出了问题,或者说是道德或法律约束条件出了问题,从而导致有些商家所支付的“道德成本”小于所促销机会获取的价值;当众换上“三点式”的女人或着“三点式”逛商场的女人,所支付的“道德成本”小于所获得的物品的价值。所以,要限制商家的这种行为,只有改变道德或法律约束条件,让其所支付的“道德成本”大于所促销机会获取的价值。
怎样改变?我很同意茅于轼先生的讲演:“道德的产生是一个漫长过程,现在还没结束,道德还可能跨下去尤其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普遍对道德持怀疑态度。很多情况下,做好人的变成大傻瓜。比如在红绿灯下,有很多人不顾而闯红灯,那些少数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就成了傻瓜。可正因为这群傻瓜,我们的道德才不至垮掉,不至于一跨到底。
道德的不断衍化,取决于每个人,应该让每个人参与到这一过程,整个社会的进步,从制度变化的规律来看,是少数人能不能把整个社会带入一个更高层次,这些人就是鲁迅所说的脊梁骨。”“如果不道德的人控制社会的机会多,那么不道德的人就会越来越多,这样的社会必将消亡,因为这种社会下,人们互相斗争,没有仁爱。反过来,如果有一种社会,坏人得逞不了,惩罚函数合理发现坏人机会多,社会就能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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