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园-厦门已缴交生育保险近2000万元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5个项目之一。6月29日,厦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细则,引起了人们对《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关注,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我市缴交生育保险资金达到了近2000万元。
去年7月1号,《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5类人缴交生育保险,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本市城镇户籍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
按规定,生育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的,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可按规定享受1500元至2000元的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失业后分娩的,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市社保中心统计,目前厦门市有近20万人缴交生育保险,去年7月1号至今,全市缴交的生育保险资金达到了近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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